業務范圍
(一) 接受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,擔任法律顧問。
(二) 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,擔任代理人,參加訴訟。
(三)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,為其提供法律咨詢,代理申訴、控告,申請取保候審;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擔任辯護人;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、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,擔任代理人,參加訴訟。
(四)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。
(五) 接受當事人的委托,參加調解、仲裁活動。
(六) 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托,代理金融、房地產、商貿、保險、知識產權、工商登記、破產清算、企業重組、股權變更、出具法律意見書、見證書等非訴訟法律事務;
(七) 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有關法律的咨詢、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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